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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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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关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工会消费帮扶活动平台进驻供应商名单(第四阶段)公示
关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总工会关于2023年职工素质教育培训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23年5月下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
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省总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投诉专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23年5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
        今日头条
今日起全岛封关,去海南旅游购物有啥影响?
2025年全国“消防宣传月”职工大学习邀您参与!内附完整攻略与
直播预告 | 工会帮就业·好岗周周见
【工会健康游】11月第一期精华大盘点
【工会佳缘】11月第一期精彩回顾
2025琼海博鳌全国职工马拉松报名启动,12月14日开跑
【工会疗休养合集】来了!职工安心休养 工会暖心服务
海南省总工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巅峰对决!海南省职工篮球联赛产业工会赛区四强席位火热出炉!
        时政要闻
海南省总工会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如何科学决策?总书记强调这一根本遵循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海南省总工会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①
“十五五”规划纲要里的这些新提法,一组图了解→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2019年海南最美农民工名单公示
2019年海南最美农民工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农民工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展示新时代农民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营造尊重、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海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社联合开展2019年海南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海南最美农民工名单 (20名) 蓝彩伦 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行政总厨 黎元江 三亚荔枝沟京功汽修厂厂长 黎天...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26 20:31:30
2019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2019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和《海南省贯彻<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琼办发〔2019〕82号)以及省财政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019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28日;联...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24 22:48:19
关于表彰海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附名单)
关于表彰海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附名单)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海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9年12月23日)   2015年以来,全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建设美好新海南,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   为弘扬新时期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引导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23 21:26:21
关于命名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决定(琼工办发〔2019〕142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13 22:09:26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19年12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19年12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对已参加安康互助活动且符合救助条件的4名患病女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拟救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电话:(0898)66553683。 附件: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19年12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11 22:28:20
关于调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征收比例的公告
关于调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征收比例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力度,根据《关于调整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申报及分成报解比例的通知》(琼工联[2019]7号)的规定,现将调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征收比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的40%为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按月代收,其余60%的工会经费由单位直接拨缴给本单位工会。 二、未建...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11 2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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