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面对复杂的离岸贸易背景和业务操作流程,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坚强领导下,日前,海口农商银行严格落实“展业三原则”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审慎、稳妥的方式,在深入分析并了解企业贸易背景真实、合法以及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首笔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业务。
海口农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召开小组会议研讨此笔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业务
该笔业务两头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涉及的收/付款金额约为938万美元/904万美元,产生的中间业务收益38万人民币。
该笔业务的成功落地是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本土金融机构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积累了宝贵经验的同时,对于提升全社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全社国际业务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伴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一如既往坚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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