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17年6月份受海口市总工会聘用,担任秀英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入职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一、工作情况
入职以来,我积极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开办了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邀请省总民管部的吴利来主任为企业工会工作人员详细的解说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有关知识,为企业工会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建立了秀英区企业工会群,积极主动的和各企业工会人员进行互动,向广大职工大力的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他们对《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及时的了解企业职工的需求,以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好的开展;还积极的参与到区总工会开展的各项日常活动,参加了区总工会的双创工作,到社区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下到镇街参加扶贫,拆迁等工作,努力的完成区总工会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区非公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综合合同77份,其中,续签区域性集体合同20份,续签企业单签合同25份,续签行业性合同2份;新签企业单签集体合同27份,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5%。全区联合工会48家,覆盖企业2091家,覆盖职工人数12964人,全部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企业单独建会的有70多家,已签订合同的有53家,签订率达到了75%。工资集体协商中实现了两个目标:一是促进了职工工资收与企业效益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二是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到目前为止,有少数企业和职工不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些企业认为已经和职工签订了个人劳动合同,就不在需要签订集体合同了;甚至个别职工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他们觉得只要老板给他发工资就行了,不需要签订合同,特别是个别职工对个人的合法权益了解的不够,对工会工作人员特别淡漠。
2、少数职工因不了解政策法规,导致不敢去和老板谈论这些问题和维护个人权益,也导致我们在工作中产生很多人为“屏障”。
3、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老板盲目的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鼓动职工和老板作对,让他们多出钱,所以个别企业的老板出现对工会工作人员有排斥、不配合等问题,给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交流“障碍”。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要继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多了解国家有关这方面政策法规,熟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2、多动嘴、多动腿,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和企业充分了解和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请示汇报与学习交流,及时向各级领导和同事们沟通请教。
签名: 李红梅 2018年1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