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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总-----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海口市)
被浏览:353次    发布日期:2018/4/4

海口市总工会

2017年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2017年,海口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以维护广大职工权益为起始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动科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我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方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全市继续保持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截止201712月底,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680份,覆盖企业9036家,涵盖职工513600人,建制率达87%;新签合同71份,覆盖企业1867家,涵盖职工40521人 。

    二、主要做法

   (一)提前部署,形成合力,提供保障

    我会于2016年底下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各单位于3月份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同年6月底完成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与此同时,我会积极主动与市人社局、国资委、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三方五家”进行沟通交流,牵头召开“三方五家”会议,下发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时间进度和各方职责,形成了“三方五家”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学习交流,走访抽查,提高水平

   20177月中旬,全总集体协商第七调研督查组来海口调研督查,我会认真准备,有条不紊地做好迎检调研工作;8月初,省总第一互检组对海口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我会积极配合,与兄弟单位相互交流取经,一同到优秀企业观摩学习。为使我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我会制定走访各基层工会时间表,并结合平时检查工作的机会,不定期到基层工会进行抽查,了解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及履约情况,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流程等。

   (三)集中力量,组织培训,提供指导

    6月,海口市“三方五家”联合举办了2017年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全市80余家单位220余名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各区总也积极组织业务培训6次,参会培训人员达890余人次。如:邀请省人社厅监察处冯斌处长对“推动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内容进行培训;邀请海口市人社局程金森副局长就协调劳动关系进行讲解;邀请省总民管部郑艳颖副部长讲解企业如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台账、星级职代会的创建与评比;邀请省总民管部吴利来副主任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培训讲解,并播放企业集体协商观摩片让大家观摩学习等等。半年多以来,我会聘请省、市专业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星级职代会创建等民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受训人数达1110余人次。

   (四)招入新员,积极认真,提高业务能力

   根据《海南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市总实际,我会于20175月重新招入了5名工作经历丰富、热爱工会工作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为了尽快融入指导员角色,5名指导员在工作闲暇之余主动学习相关法规和政策,了解有关规章制度,向身边有经验的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经统计,自20176月入职以来,5名指导员共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达26人次。

   (五)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探索新渠道

    在继续推进50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我会积极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打造典型上下功夫,注重典型的发现和培养,因企制宜、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学习,如:全市酒店行业签订海口市酒店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书,涉及酒店180家,涵盖职工20000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集体协商工作有所松懈

   自2014年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和海口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以来,海口市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明显,集体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但是三年攻坚计划结束后,我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较之前有所放松,造成不少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他们想一劳永逸,不愿再签,或几年一签。

   (二)指导员协商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我会5名集体协商指导员都是统一新聘入职的,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协商经验、技巧,对于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集体协商工作,完全胜任需要时间。指导员对集体合同内容把握不到位,集体合同容易出现针对性不强、协商程序不规范或流于应付检查等问题;而指导员在参与谈判时,为了完成任务,容易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

   (三)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需改善

   走访检查时发现,不少单位合同流于形式化,签订集体合同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合同里面完成任务指标多,出自职工自身需要少;集体合同条款虚的多,实的少;内容摘抄法规条款多,反映企业和工会谈判成果少;知道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多,知道进行了集体谈判的少。

   (四)台账等相关资料管理不规范

   由于历年的集体协商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入盒,没有目录,分类较混乱,再加上交接工作不到位,造成新入职的指导员苦不堪言,手上现有的原始材料有的七零八散,有的缺失严重。

   三、改进措施及工作建议

  (一)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共识

   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动员职工全程参与集体协商,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职工知晓率和参与度,并选树一批新的、不同类型的典型,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等,加强示范引导,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整体跟进。

  (二)强化业务指导,加强考核

   指导员要不断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协商、参与、指导咨询的作用,花时间和精力去推动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提高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要加强对指导员的考核,规范工作标准,提高指导员责任心,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发挥协同作战,确保落实

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政策上将协商工作纳入本地党政的目标考核内容,纳入企业评先评优的考评内容;工会应联合纪检、劳动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依法督查全市企业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后是否履约到位,职工工资是否足额发放到位。对工资发放不及时,兑现“缩水”的企业,依规强制落实,并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四)加强台账管理,形成规范

指导员要认真归整历年工作台账、名录表及相关统计表格、文件等,对照省总下发相关文件要求,逐一查漏补缺、收集整理、规范分类、编定目录;近期经手办理的材料要及时一一登记和收集整理,整理好的所有资料都要归档入盒并标注清晰,形成一套规范、完整的资料。

   (五)完善法律法规,有的放矢

  《集体合同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拒绝协商的法律责任等,因此,应尽快制定专门的集体合同法律或法规,着重强调对企业或行业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进行单项谈判和签订单项合同,如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安全卫生协议等,使合同内容更有针对性,避免集体合同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

 

 

                                            海口市总工会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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