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总工会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
工作总结
2017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在省总工会帮助指导下,在市总工会直接领导下,得到了各基层工会的大力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自身能力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必须全面了解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善于协商、有较高的协商谈判能力。为此,一是加强学习。工作中不断通过网络、书籍积累相关专业知识。坚持边干边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职工急切的诉求。二是积极宣传。为了更好落实“两个普遍”要求,各指导员深入基层,采取不同的方式和企业负责人沟通,使用不同的形式和职工交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用通俗的语言,宣传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能真正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和好处,能自愿接受集体协商。同时利用“百日要约行动”和办培训班之机,发放工资集体协商资料近百份。三是精心指导。坚持工作早安排早计划。经常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工会主席进行指导和培训,使他们学会如何征求收集职工意见,确定协商议题以及如何与老板沟通、召开协商会等事项。四是参与协商。主动参与海鲜排档行业性集体协商,多次与区总工会沟通,由于准备充分,协商中多次赢得企业方协商代表最大程度的让步,最终达成较理想的统一意见。基本促成集体协商合同签订有119家,待进一步协商时机成熟后,最终予以签定行业性集体合同。五是根据省总关于报送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及示范点的通知精神,经查找近几年集体协商资料和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可鉴性的要求,经多次修改,最终报送了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涯区区域性、吉阳区幼儿园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案例给省总工会。同时给省总工会报送了6家我市集体协商示范点。
2.制定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三亚市总工会2017年度工作计划,切合实际地制定了“三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特别是针对企业工会特点,对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从而激发了企业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积极性,签定数量遂年增加,覆盖企业和职工人数不断扩大,集体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以上,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达到90%以上。截止2017年底,我市共签定工资集体合同140份,履盖企业5463家,履盖职工117381人,其中企业单独签定工资集体合同110份,履盖职工29869人;签定行业性、区域性合同30份,履盖用人单位5353家,履盖职工87512人。
3.落实全总、省总调研检查集体协商“五年规划”工作
按照省总“五年规划”互检方案要求,由三亚市总工会牵头,于6月13日—16日分别对三亚市总工会、五指山市总工会、保亭县总工会三市县进行了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交叉检查。首先认真制定方案,三市县在通过电话沟通协商后,负责制定了《三市县关于贯彻落实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的互检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商定了每次调研检查工作主持人,制定了交叉检查时间表和互检量化评分表,互检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参观示范点、召开职工座谈会、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交叉检查。检查覆盖国企、事业、民企、私企等单位。其次,积极协调中得到了各市县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互检组在开展工作中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每个被检单位都精心准备材料,被检单位、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都积极参加座谈会。因此,互检组按要求顺利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经量化评分,三亚市总工会得分97分。最后写出了三市县“五年规划”互检总结材料报省总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五年规划”落实情况调研督查的通知》精神和省总要求,为迎接全总集体协商工作调研督查,三亚市总工会作了认真准备。首先,对2014年—2017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进行重新梳理,写出了“五年规划”工作总结报告报省总工会,将近几年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材料重新装订成册,修订了市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名录表和建制工会组织名册,进一步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其次,认真核报市集体协商工作调研督查单位10个,这些单位有国企、事业、合资、私营企业,体现了集体协商示范性和广泛性。在集体协商中,都能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协商,并有一套较完整的台账资料。第三,认真细致制定方案和日程安排,以确保调研督查工作顺利进行。总之通过此次全总、省总调研督查,对集体协商工作是一次考核,也是动力,特别是对专职指导员工作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检验,促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今后工作中要脚踏实地去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上有误区。部分职工认为工资多少由企业经营者说了算,对开展协商热情不高;有的企业认为协商只是单方面的维护职工利益,担心协商会对企业发展不利;有的认为协商是工会和劳动部门的事,工作合力不够。
2.政策宣传不够,有部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缺乏有效的了解,关心、支持不够,部分还有抵触情绪,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识和社会氛围。
3.协商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由于怕得罪“老板”,不敢谈,协商过程流于形式;又由于不太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善谈,抓不住协商的要点;部分企业对职工关注的保险福利等热点问题避而不谈,造成合同文本空洞,可操作措施少。
根据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计划主要是: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工作,使社会和企业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让企业经营者特别是非公企业者认识到这项工作能够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发展,努力营造社会支持、企业主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2.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集体协商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工会干部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变企业工会干部“不会谈、不敢谈”的状态。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长效机制。专职指导员要经常深入有关企业单位指导集体协商工作,并检查集体合同落实情况,把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
4.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放在做好海鲜排档等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带动全市,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5.进一步规范区域性和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合同文本及台账,使之符合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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