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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总工会2017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被浏览:334次    发布日期:2018/4/4

文昌市总工会2017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文昌市经济发展迅速,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工会的维权任务重,难度大,面对这种情况,市总工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从文昌非公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出发,以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至2017年底止,全市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14家,其中签订区域性3家(会文镇、潭牛镇、月亮湾开发区),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家(酒店与餐饮行业、药品零售行业、私营幼儿园、私营医疗机构),覆盖企业(含个体户)2782家,签订率达85.6%以上,覆盖职工4.7万人,有效地解决了在量大而又分散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难题,使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推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小型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要做法

1、注重整合力量,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近几年以来,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总商会)三家在推进工资协商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密切合作,形成合力,通过联合发文、专题会议、经验交流等形式共同研究、部署、推进这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总工会主动向市委汇报有关情况,坚持党委领导,争取行政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逐步形成了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2、注重宣传培训,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要统一思想。首先是统一工会干部的思想。每年都举办1-2期工会干部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学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使工会干部认识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企业实行工资共决的重要意义;其次是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认识。深入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及《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培训帮助企业经营者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正确认识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构建和谐企业、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使广大职工形成共识。利用本市的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工资协商有关内容和典型经验。向全市企业印发劳动法律、法规手册5000本,使广大职工都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为此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注重机制建设,促进协商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的有效保证。近年来,围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着力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建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年度考核制度、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制度,提高了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初步形成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行动,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得到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市总通过聘请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外,部分行业、企业、还培养自己的协商指导员,目前,建设市、企业两级集体协商指导员15人。并通过辅导培训等措施加强培训,提高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指导企业工会代表职工行使权利。指导企业通过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等方面,逐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

4、注重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企业在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总商会)加强分类指导,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国有企业,明确通过工会负责人进董事会、参与企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代表职工参与和监督企业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坚持职代会对企业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审议和表决,体现企业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坚持“三个必须”的民主程序,即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必须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经过协商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必须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资专项协议落实到位。

5、注重典型引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为更好地指导基层实践,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总商会)总结、推广了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了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以确立一个目标、树立两种观念,做好三项准备,坚持四条原则,按照五项要求的做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抓出了水平,抓出了成效;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把提高职工收入,尤其是把一线职工收入水平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问题,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职工收入稳步提升,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好经验,进一步调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在占我市经济半壁江山的酒店与餐饮、药品零售行业和月亮湾开发区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我们将两个行业和月亮湾开发区规模不等的20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有效整合,按照“门类相同,行业相近”的原则,成立市酒店与餐饮、药品零售行业工会和开发区工会联合会,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两个行业和开发区各企业布置、指导,特别是自始至终跟踪指导协商的全过程,依法签订了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开发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目前已签订了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家,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家。

6、注重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得力。

   以贯彻《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契机,努力抓好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在成立市推行工资协商集体合同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还成立了市总工会机关推行集体合同领导小组,第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主席具体抓,各部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常抓不懈。市总人手少,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量大,任务重,涉及面广,如不是科学地分配人员,工作就难以落实到位。我们采取任务层层分解,既分工,又互相合作,形成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轮流下基层制度。即每个干部每周要下基层半天,了解企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制订定期汇报制度。要求片区的负责人每月末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三是制订奖励制度。对工作高度负责,完成任务出色的人员,实行奖励,激发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同时市总主动向市委汇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情况,详细分析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得到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工资集体协商得到了劳动者和企业主的认可。

从调查中显示,大部分职工认为工资协议有明显作用;大多数企业负责人认为应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负责人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有些职工说,“现在,我们的工资自己可以跟老板协商来定了,党委、政府为我们职工办了件大好事,我们的工资增长有保障了”。也有职工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我们的工资以企业挂钩,工资有所增长,也调动了职工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我们有信心齐心协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初步建立了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调动了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了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大多数企业结合企业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职工工资,初步形成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我市签订的区域性和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基本上都在5%--10%。与此同时,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全面建立健全了职代会制度,职工在企业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积极性、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发挥。齐心协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三)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我市始终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围绕行业企业统筹发展、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途径,抓紧落实,注重实效,保持了我市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与工会组织的协商机制,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得到了维护。我们通过对部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的调查表明,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知度逐步提高。通过集体协商,职工都深深的能体会到:一是职工的工资支付有保障;二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企业效益增长,有工会组织为职工说话要求增资。

    2、提升了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仅增强了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促进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的提升。尤其是通过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地扩大了工资集体协议的覆盖面。同时,工会作为职工方代表,与资(行政)方共同协商,解决涉及职工核心利益——工资的支付保障、正常增长,强化了工会的维权能力,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更加鲜明,落实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更显突出。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工作实践过程中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与企业工资决定制度相关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制定和发布,与现实需要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决定劳动定额和工资水平的需要;二是一些企业经营者认识片面。有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认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意味着为员工加薪、提高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三是工会干部能力素质不够适应。一些工会干部和职工方代表缺乏必要的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实际协商中不会谈、谈不好,也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水平的重要因素;四是工会缺乏相关信息资源。一些企业不依法向工会提供相关资料信息,造成支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与企业行政方面相比,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按照省总工会的部署,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和履约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018年底实现建制率90%以上,规范率要达到55%

   (一)夯实基础,全面推进 。充分发挥三方工资集体协商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部门分工、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突出亮点,重点推进。在认真总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抓典型经验,通过交流、示范、推广等形式带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较为集中、区域性和行业性突出的企业重点推进。

   (三)加强督导,取得实效。加强企业工会建制工作,同时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指导,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强对企业订立的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使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实效。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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