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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本人在分管主席的具体指导下,根据省总的工作安排,按照《海南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2016年工作要点》,在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突出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服务职工,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赢:
一、工作情况
2017年来,经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工作。到2017年12月底为止指导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59份,覆盖职工5342人。其中国有企业21份覆盖职工1646人;非公有制企业15家,覆盖职工801人;集体企业14份,覆盖职工1087人;事业单位7份,覆盖职工510人;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2份,覆盖企业88家,覆盖职工1298人;签订集体合同51份,覆盖职工4756人。其中国有企业17份,覆盖职工1329人;非公有企业14家,覆盖职工771人;集体企业11份,覆盖职工848人;事业单位7份,覆盖职工510;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2份,覆盖企业88家,覆盖职工1298人。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主要的做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指导水平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工作涉及职工的利益很多,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不断学习《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省总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指导水平,把指导工作任务做得最好。
(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
我县建会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同,在工作中我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经济效益好的,重点协商增加工资;经济效益差的,重点协商最低工资标准;非公有制企业要重点协商缴纳养老保险金;在去年的工作中,我因企制宜,指导企业职工方向企业方发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要约书”,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征求职工的意见,确定了协商的内容和重点。在指导工作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取企业方和职工方意见,共同研究协商过程中可能碰到的争议条款,要兼顾双方的利益,帮助企业解决好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工作。
(三)做好百日要约行动和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为了发挥示范示点的引领作用,县总工会根据省总的要求把万家惠超市、县中医院、乐东县友谊电站三家单位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
三、主要成效
(一)通过开展工资协商集体指导工作,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二)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营造了多方关心、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在得到企业行政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得到职工的认可。二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职工心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充分发挥了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代表职工协商的作用,有效维护职工的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的行政领导、工会干部和职工在认识上有一定的差距,认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流于形式作用不大,不用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做这项工作。并且认为搞工资集体协商把企业领导和职工摆到对立面;二是在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不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特别是经济效益差的国有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不一定管用;三是有个别企业虽然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但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五、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
(一)政府要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
(二)将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法人代表的考核内容,不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领导要一票否决。
(三)联合劳动部门加强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检查落实情况,对不履行合同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在去年的工作中,我体会到指导好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要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多总结经验,多请教,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多联系企业,多和企业和基层工会进行沟通,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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