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时间
1.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请于2018年1月22日之前,将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和海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省总基层工作部。在考核登记表聘任单位考核意见,本人意见,是否续聘意见表格中,加盖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公章。
2.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于2018年1月底或2月初30日对指导员进行考核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提高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产业(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程序组织好考核,全面客观的评价每一名指导员全年工作,切实通过考核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2.各市、县、产业(系统)工会考评及个人自评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
3. 各市、县、产业(系统)工会考核时,向每名考核人员提供指导员年度任务分配表、完成任务统计表、个人工作台账、季度小结、半年总结、述职报告、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及相关资料。考核结束后,由各市、县、产业(系统)工会存档。
4.请各市、县、产业(系统)工会于1月22日之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上报考核相关资料:
(1)2017年集体协商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突出创新亮点);
(2)2017年集体协商指导员考核情况报告;
(3)2017年工会签订集体协商合同情况表(数据要与工会年度统计报表相吻合);
(4)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名册;
5.2018年海南省总工会将开展评选优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活动。
附件:1.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
2017年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
3.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
4.海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2017年度全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花名册
6.2018年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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