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评价实施细则》(琼工办发〔2019〕94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增加命名2家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拟增加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7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海南省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65349982 66553626 传真:66553629 电子邮箱:hnszjjb@163.com 受理单位:海南省总工会 地址: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619室海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邮编570203)
海南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13日 海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拟增加命名名单 黄丽琼黎锦技艺工作室(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周永灿劳模创新工作室(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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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上工会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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